落实国家政策,严格依法行政,发挥经济管理职能,加强政策引导,制定发展规划,服务市场主体和营造发展环境,搞好市场监管,大力促进社会事业发展,发展镇村经济、文化和社会事业,提供公共服务,维护社会稳定,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。
1、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,发布决定和命令。
2、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、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,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,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,搞好商品流通,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,抓好招商引资,人才引进项目开发,不断培育市场体系,组织经济运行,促进经济发展。
3、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,部署重点工程建设,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,水利设施的管理,负责土地、林木、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,做好护林防火工作。
4、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、计划生育、文化教育、卫生、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,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,取缔非法经济活动,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,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。
5、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,完成国家财政计划,不断培植税源,管好财政资金,增强财政实力。
6、抓好精神文明建设,丰富群众文化生活,提倡移风易俗,反对封建迷信,破除陈规陋习,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。
文钟宇 党委书记 主持镇党委全面工作。
胡 勇 党委副书记、政府镇长 主持政府全面工作。分管财税、金融、审计、招商引资等工作,分管财政所,联系便民服务中心。
陆登塔 党委委员、镇人大主席 主持人大主席团全面工作。分管工会、关工委、老促会、老干部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、环境保护、地方志等工作;分管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;对接区人大、区总工会、区关工委、区老促会、区委老干部服务中心、区行政执法局、昭化生态环境局。负责联系张家村。
徐 旭 党委副书记 协助党委书记抓党的建设工作,代纪委日常工作。分管镇域经济发展、目标管理(考核)、深化改革、乡村振兴、驻村帮扶等工作;分管党政综合与乡村振兴办公室(乡村振兴办)、党建办、党政办;对接区委办、区政府办、区目标绩效中心、区乡村振兴局、区金融服务中心、区委政策研究中心。负责联系太公岭村。
蔡 勇 党委委员、人武部长兼政府副镇长 负责人民武装工作。分管退役军人事务、应急管理、安全生产(含食品药品、交通、消防等)、村建、易地扶贫搬迁、交通建设、海事、市场监管、民政、残联、土地增减挂钩、土地征收等工作;分管社会治理工作办公室(应急管理办公室)、乡村建设和分化旅游服务中心、退役军人服务站、交管办;联系虎跳市场监管所;对接区人武部、区住建局、区交通运输局、区退役军人事务局、区应急管理局、区民政局、区残联、区市场监管局、区人防办、 区规划分局、区养护段、区海事事务中心、区征收中心、区交警大队、区消防大队、区土地增减挂钩办。负责联系太平村。
张 建 党委委员、宣传委员、政法委员(兼) 分管宣传思想、意识形态及精神文明建设、信息调研、政法等工作;分管社会治理办公室、农民工服务中心(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);联系太公派出所、太公司法所;对接区政协办、区委宣传部、区委政法委、区委群工局、区法院、区检察院、区公安分局、区司法局、区公务和外事中心、区民宗局。负责联系白头村。
李云锋 党委委员、副镇长 分管农业、水利、移民、畜牧、自然资源、烤烟、林业(森林防火)等工作;分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(畜牧兽医站、农村经营管理站、水利站)、林业站;联系太公水务站、太公自然资源所;对接区农业农村局、区乡村振兴局、区水利局、区人防办、区自然资源分局、区林业局。负责联系黄金村、黄龙社区。
陈明金 党委委员(挂职)、太公派出所所长 负责治安、交管等公安工作,协助分管政法、应急管理等工作,对接区公安分局、区交警大队。
张鸿智 政府副镇长 分管固投、招商引资、统计、供销、劳动保障、保险、教育、卫健、人社、红十字会等工作;分管经济发展办公室、社会事务办公室、农民工服务中心;联系卫生院、中小学校,对接区人社局、区发改局、区统计局、区商务和经济合作局(招商引资)、区教育局、区卫健局、区红十字会、区医保局、区供销联社。负责联系高照村。
唐 晶 政府副镇长 暂未分工
王 睿 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负责便民服务中心日常工作。分管文化旅游、经济信息和科技、亭子湖管理、国有资产、商务、工商联等工作;分管便民服务中心、乡村建设和文化旅游服务中心;联系供电所、移动公司、电信公司、联通公司,对接区行政审批局、区文旅体局、区经信和科技局、区商务和经济合作局(商务)、区亭子湖保护与发展中心、区国资事务中心、区工商联。负责联系红军山社区。